,賺的錢也未必就比那些五雙襪子九塊九,並且還能夠包郵的拼夕夕商家要來得多。
所以到底是為什麼呢。
自己為什麼就願意為這個事兒付出那麼多精力呢?
想了半天,陳然又回到一開始的出發點——送禮。
對,陳然一開始的目的,就是為了在儘可能的節約成本的前提下,讓粉絲感到快樂。
送口紅,送化妝品,也能達到類似的效果。
但這種效果只能持續很短一段時間,畢竟沒人會天天逮着別人說,這個面膜,這隻口紅,是xx送給我的。
衣服就不一樣了。
只要穿出來,並且漂亮,那別人自然而然就會上去詢問,問這件衣服是哪個牌子的,是在哪個平台上買的。
無形中達到了宣傳的效果。
這時候收禮物的人再自豪的來一句,這東西買不到,是訂製的,xx送的。
好傢夥。
把裝逼和宣傳兩件事,一起做了。
所以,陳然這麼費心是為了什麼?
不就是為了讓大家能夠高高興興的穿出去,並且可以拍成照片,發佈到各種社交平台上嗎?
「沒想到我居然能想這麼遠。」
陳然摸了摸下巴上的鬍渣,在心裏給自己點了個贊。
其實一開始,陳然自己也沒有反應過來。他只是覺得應該這麼做,需要這麼做,甚至就連步驟,預算,都在心裏計劃好了。
這完全是一種下意識行為,是上輩子做業務的時候,刻在dna里的記憶。
「越是限量的東西,價值越高,它送出去的分量才就越重。這做的不是衣服,做的是人情世故啊。」
陳然越想越覺得這個思路不錯。
上輩子有幾個朋友也這麼做過,他們弄過白酒,弄過茶葉,弄過自製的珠串。
不過禮物這種東西,就是要有人炒才行。不然就算你把白酒送出去,告訴別人,這酒釀的比茅台還好,估計也不如直接送一瓶茅台能讓對方感到滿意。
但衣服不一樣。
哪怕是那些追求大牌的女生,也會經常分享一些平價的服飾,重點就是要好看。
陳然覺得這三套衣服好看。
不。
用若若的話來說,應該是非常好看!
「這麼一來的話,那要送的人估計就多了,除了活動抽出來的幾個人,像文兮,若若,還有自己的編輯,都要送一下……」
陳然開始盤算開。
所有人都送三套,那不現實。太容易得到的東西,大家都不太懂得珍惜。
嗯。
絕不是因為他手上沒錢的緣故。
那……
要不要暫時不送。
等她們自己找過來?
陳然突然冒出個主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