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唱歌?」這下黃靜萍也有些懷疑,他現在是真醉還是假醉,或者是借着醉意做什麼事。
因為在她印象中,馮一平是屬於那種即便喝醉了,也很安靜,不會生事,就是所謂的「文醉」的那種人。
但現在怎麼這麼多戲?
但兩個小傢伙卻已經鼓起掌來「好呀好呀,」
他們就喜歡這樣的熱鬧。
其實好像也沒怎麼聽到爸爸唱歌,不是嗎?
就像之前的敬酒一樣,關於唱歌,馮一平只說了一聲,便一手拉着一個孩子,或者說,被兩個孩子攙着,往樓下走的時候,就已經唱了起來,「春風……,對不起,起高了,」
他咳了一下,重新開嗓,「春風吹啊吹,吹入我心扉,想念你的心,怦怦跳不能入睡,為何你呀你,不懂落花的有意,只能望着窗外的明月……,」
這就真唱上了?黃靜萍呆呆的看着他,不由得想起了在梁家河中學時,和他合唱《祈禱》的事。
那也是自己一步步走進他的開始。
那時的日子,每一分每一秒,現在真是想想都覺得甜蜜。
她看着在燈光下,馮一平抱着女兒坐在沙發上,一邊唱歌,一邊教她打拍子,眼圈突然有些紅……。
這真是,像夢一樣啊!
馬靈睜大着眼睛看着馮一平,今晚他所做的一切,都有些出乎她的預料。
她感覺,好像是重新認識了他一樣。
哦對了,在老爸老媽突然帶着妹妹,出現在夏威夷的海灘上,把正帶着文森特玩的自己和他堵個正着,終於知道了文森特爸爸是誰的那個晚上,他不是在那個樓頂的酒吧里也唱過歌嗎?
馬靈記得很清楚,那還是他自己根據一首中文歌的曲子,重寫了英文歌詞的一首歌,take\me\to\your\heart。
「take\me\to\your\heart,take\me\to\your\soul,give\me\your\hand\and\hold\me,」那首歌的旋律,以及這幾句歌詞,馬靈一直清楚的記得。
她自己那晚唱的歌,同樣記得很清楚,諾拉瓊斯的come\away\with\me。
「跟着我遠走高飛,我會一直愛着你,我想聽到雨落在細皮屋頂上的聲音,醒來時我會安穩的窩在你的臂彎里,所有一切都是為了你,今晚跟着我遠走高飛,遠走高飛,」
自己和他,也算遠走高飛過好幾次吧,對家人來說,現在似乎也算是遠走,畢竟和大洋彼岸的一個中國人有了孩子。
高飛?按世俗的眼光來看,至少是飛得高了吧。
如果和一個世界上最年輕的超百億美元的富豪在一起,剛畢業,就在一家世界知名的公司里,擔任實權高管,都不算飛得高,那麼,這個世界上,好像就沒有什麼事能算飛得高了。
當然,旁人如何看,馬靈都不在乎的。
先前她不希望馮一平因為自己懷孕負責人,而選擇從他的生活中消失,後來發現自己放不下他,所以選擇了現在這樣的生活方式……,她從來就不是一個太在意周圍人看法的人。
她看着靠在馮一平身邊,睜大着眼睛,目不轉睛的看着爸爸的文森特,濃濃的幸福和滿足感湧上心頭。
她忽然有些羞澀。
她想起了和馮一平第一次見面的那個晚上,自己那個堅決果斷的牆咚。
但是,如果不是自己主動,以他那克制的性格,怕就是一夜輾轉到天明,也不會採取任何行動。
那麼,也不會有現在的這一切。
幸虧當時大膽了一把。
嗯,應該說,隨後自己的果決,把一夜變成多夜,也很關鍵。